一步加强城区犬类管理,遏制犬类扰民、伤人以及破坏市容环境等犬类突出问题,切实增强市民规范养犬意识,优化城市环境,深化文明城市建设,6月份,市综合行*执法局将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一、整治区域:城区(尤其是各住宅小区,城市广场、市民公园、体育公园、游步道等公共场所及周边区域,雄风永利、印象城、大润发、小百货等商超市场周边区域,诸暨中学、二高、浣江初中等学校周边区域。)二、整治要求:1.规范养犬。犬主应严格遵守《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及时给犬只登记办证和年审。2.健康养犬。犬主应及时对犬只进行常规健康检查,按时注射相关疫苗,不得随意抛弃。3.卫生养犬。遛犬时要避免犬只随地排泄,及时清理犬只粪便,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。4.文明养犬。保持睦邻友好,避免因犬只吠叫,侵扰他人正常生活。5.安全养犬。每日19:00至次日7:00可携犬出户,出户时应使用绳、链等牵引,避免近距离接触人群。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、商店、市场、医院、影剧院、风景区、车站等公共场所。来源:浙江发布年6月16日,在街边马路市场,有人在售卖地皮菜(雷公菌、鼻涕近日,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布了《关于长乐区梅花镇*府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》。具体内容如下: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*府:报来《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*府关于申请审批梅花镇*府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》(长梅*〔〕13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该项目的建设为改善区域交通条件,满足城镇建设的交通需要,促进当地经济发展,因此,项目建设是必要的。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*府专题会议纪要〔〕6号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*府办公室文件(长*〔〕16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,现将长乐区梅花镇*府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(项目代码:--04-01-)批复如下:一、项目名称:梅花镇*府周边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、项目单位:梅花镇人民*府三、建设地点: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*府周边。四、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:本项目包括梅峰路、连接线等乡村道路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:路面改造硬化、雨污管网以及路灯、供电和通讯线路缆化等。五、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:项目总投资匡算为.21万元,其中工程费用.40万元。建设资金来源: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*府办公室文件(长*〔〕16号)文件精神,所需经费由城镇化补助及镇村自筹。六、建设工期:8个月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,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,报我局审批。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年4月2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